发布时间:2024年06月25日
2024年6月25日,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《关于的公告》,公告详细内容如下:根据国家法律、政策、监管机构要求以及福建海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等相关条款,现将当前信用卡业务委托第三方诉讼/催收合作机构公告如下:
1、福建知茂律师事务所,联系人:陈先生,联系方式:15060144809;
2、福建纵然律师事务所,联系人:许女士,联系方式:0591-86325757;
3、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,联系人:薛女士,联系方式:0591-87620736;
4、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,联系人:陈女士,联系方式:0591-87616321。
福建海峡银行将根据监管要求和风险管理需要,持续更新、完善对信用卡业务委外诉讼/催收合作机构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管控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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